25 去留两难-《三国志之刘备有子刘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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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一顿,迎着王越犹疑的目光,刘封咬了咬牙道:“其实弟子在京师只怕也呆不了多长了,若是王师不嫌弟子愚笨,随弟子去冀州,弟子最是欢喜不过了。”
这些个解释确实很牵强,王越却也听明白了,他也不是高瞻远瞩的人,刘封不过是告诉他不能再在老家呆着了,好汉不吃眼前亏,该躲的时候还是躲一躲吧。当下便有了些心动,点了点头道:“封儿,老头子听说那日为了太子的事你也与阉宦起了冲突。那些阉宦小人,老头子也是知道了,他们表面上与你客客气气,其实一肚子坏水,最惯会杀人于无形的,你何不也弃了官回冀州算了,何必受小人闲气?你还年少,何愁将来不得富贵的?”
刘封摇了摇头,笑道:“王师可以走,我却不能的。我父亲在中山为官,我若是就这么一走了之,必会连累了我父亲。且太子殿下待我素厚,我亦不舍得。”
事情还没一个结,自然不能一走了之的。
不经意间,夜色渐行渐浓,并未掌灯的堂屋里慢慢归为了一团凝重,只剩下王越那一双灼亮星眸还在闪闪烁烁。
默然许久,王越抓起桌那一杯残酒,一饮而尽,朗声大笑道:“罢了,弟子学艺未精,我老头子又岂能一走了之的!就你学了这点皮毛功夫,日后若与人你是我王越的弟子,老头子这张脸还往哪揢!今日你且在这里休息,明日我与你一同回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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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朋友说王蘅刁蛮任性,太现代了些。温陵在这里解释一下,老实说,刁蛮任性不是褒义词,这样的女人温陵也是欣赏不来了。
书到现在,王蘅总共出现了三次,第一次是主角当街纵马狂奔,她从主角马蹄底下救了一个孩子,还忍不住的揍了主角一下,因为主角事急,也没多在意,就这么匆匆过去了。我想,这一次,王蘅是算不得“刁蛮任性”的评价吧。
第二次是在主角到洛阳的第二天,到街上闲逛,进酒楼听小道消息,与王蘅不期而遇,这一次本来双方都是友好的,王蘅还把自己的字透露给主角(这里先透露一下,王蘅字文芷,呵呵),可是后来主角识破了她的女儿身,还没能控制住自己的眼睛老傻愣愣的盯着人家姑娘家看,王蘅当然不答应了,凭她出神入化的剑术动手教训了主角一下,但也只是削掉主角的冠子而已。对一个登徒子(究竟主角是不是登徒子,至少人家MM可以这么这认为的,呵呵)来说,这样的惩罚并不算过吧。
第三次也就是这一次主角来找王越。王越是在宫中受了气一怒之才跑回来了,早年又没少受了世家豪门的冷遇,作为女儿当然替自己父亲不值了,又是明白主角来找自己父亲的用意,先前两人之间还有那样的误会,对主角没有好声气,也是可以理解的吧。相信换了读者中占绝大比例的男人,为自己老爹打抱不平也是会了吧。
其实,之所以王蘅会有这种不怎么招人喜欢的性格,自从设定了她为王越的女儿就决定了。大家都知道这么一个道理,有本事的人大都是有性格的,谦虚那是做为一个上位都才特有的品质,一个小老百姓你跟人家说谦虚,那别人只会认为你没本事。
王越有本事,公认的天下第一剑术大师,却不招那些世家豪门的认同,被人等同于一般匠师相对待,更被冠以“官迷”的帽子,同样的遭遇大家也可以参考一下前面温陵写了华佗这个人。华佗也是被冠以“官迷”的帽子,为士人所轻的一类人,而华佗本也曾被举孝廉,有机会入仕的,却被他自己推却了,以致后来意常自悔,说白了就是对自己社会地位的不满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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